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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法制报》头版|新年第一场检察听证 占车位纠纷引发刑案是否适用缓刑?
1月7日,《浙江法制报》头版刊登了《占车位纠纷引发刑案,是否适用缓刑?——新年第一场听证会只为精准量刑》,全文转载如下:
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的一种案件审查方式。新年伊始, 包括这场听证会,台州两级检察院将陆续召开9场听证会,针对存疑不诉、认罪认罚量刑、民事申诉、相对不诉等案件公开听证问民意。这也是台州全面部署推进检察听证工作的一个缩影。
所幸,陈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被害人这一方也出具谅解书。到案后,陈某认罪认罚,还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的问卷调查、普法宣传工作,助力整治安置小区停车位管理难等问题。
陈某本是家里的顶梁柱,到案后认罪认罚,对他是否适用缓刑?听证员胡平认为,陈某的做法目的主要还是想教训车主,主观恶性较轻;听证员邵荣华认为,“被害人乱停车也有过错,犯罪嫌疑人陈某积极赔偿诚恳道歉,检察机关延伸职能深入社会治理,真正达到‘办理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面’的效果”;听证员陈正观则表示,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体现“惩罚与教育相结合”的办案理念,有助于把矛盾彻底化解。
最终,听证员们形成一致,同意对陈某适用缓刑。
检察听证是通过召开听证会,就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意见,让矛盾争议说得出,让公平正义看得见。如何拒绝形式听证、听证员“听而不证”?台州市检察院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意见》,按照“应听证、尽听证”的原则,积极拓宽听证案件适用范围,同时抓好听证员库建设,探索分层分类建立听证员库,既注重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专家学者等中选任听证员,也注重社会治理大局,将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益组织、行业协会等纳入视野,使听证员规范有序参加检察听证工作。
据介绍,2020年以来,台州全市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170余场次,实现了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的全覆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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